汽車電動車用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試驗方法
6.1.1 環(huán)境條件
除另 有 規(guī) 定外,試驗應在溫度15℃ 一35`C、相對濕度25%一85%、大氣壓力86kPa一106kPa環(huán)境
中進行
6.1.2 測量儀器、儀表準確度
a) 電壓 表測量裝置:準確度不低于0.5級,其內(nèi)阻至少為1kf l/V;
b) 電流 測量裝置:準確度不低于0.5級;
c) 溫度 測量裝置:具有適當?shù)牧砍?,標定準確度不低于0.50 C ;
d) 計 時器:按時、分、秒分度,準確度為士0.1%;
e) 測量 尺寸的量具:分度值不大于lmm;
f) 稱量 質(zhì)量的衡器:準確度為士0.05%以上。
6.2 單體蓄電池試驗
6.2. 1 外觀
在 良好 的 光線條件下,用目測法檢查蓄電池的外觀。
6.2.2 極性
用 電 壓 表檢測蓄電池極性
6.2.3 外形尺寸及質(zhì)量
用 量 具 和衡器測量蓄電池的外形尺寸及質(zhì)量。
6.2.4 充電
在 20 ℃ 士5℃通風環(huán)境條件下,蓄電池先以1人(A)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1.0 V,擱置lh,然后以
1人(A)電流恒流充電3h時轉(zhuǎn)0.15人(A)充電2h,擱置lho
6.2.5 20℃放電性能
a) 蓄 電 池按6.2.4方法充電。
b) 蓄電 池在20℃士5℃下按表1規(guī)定進行放電,直到放電終止。
c) 用 電 流值和放電時間數(shù)據(jù)計算容量(以A"h計)。
d) 如果 計算值低于額定值,則可以重復a)一c)步驟,直至大于或等于規(guī)定值,允許5次。同
時 進 行 單 體 蓄 電 池的一致性分析。
6.2.6 一20℃放電性能
a) 蓄 電 池按6.2.4方法充電。
b) 蓄電 池在一200C1 2℃條件下儲存20h0
c) 蓄 電 池在一20`C1 2℃下按表2規(guī)定進行放電,直到放電終止。
d) 電流 值和放電時間數(shù)據(jù)計算容量(以A"h計),并表達為額定容量的百分數(shù)。
6.2.7 55℃放電性能
a) 電 池按6.2.4方法充電。
b) 電池 在55`C1 2℃條件下儲存5ho
c) 蓄 電 池在55`C1 2℃下按表3規(guī)定進行放電,直到放電終止。
d) 用 電 流值和放電時間數(shù)據(jù)計算容量(以A-h計),并表達為額定容量的百分數(shù)。
6.2.8 20℃倍率放電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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